揭府辦函〔2022〕7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新修訂的《揭陽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應急管理局反映。
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9日
揭陽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目錄
1 總則
1. 1 指導思想
1. 2 編制依據
1. 3 適用范圍
1. 4 工作原則
2 組織體系
2. 1 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2. 2 地方各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3 運行機制
3. 1 預防監測評估
3. 1. 1 地質災害特點和危險性分析
3. 1. 2 預防
3. 1. 3 監測
3. 1. 4 評估
3. 2 預報預警
3. 3 應急處置
3. 3. 1信息報告
3. 3. 2先期處置
3. 3. 3災區監測
3. 3. 4響應啟動
3. 3. 5現場處置
3. 3. 6社會動員
3. 3. 7響應終止
3. 4 信息發布
3. 5 恢復重建
3. 5. 1制訂規劃
3. 5. 2征用補償
3. 5. 3災害保險
4 應急保障
4. 1 隊伍保障
4. 2 資金保障
4. 3 物資保障
4. 4 避難場所保障
4. 5 基礎設施保障
4. 6 平臺保障
5 監督管理
5. 1 預案演練
5. 2 宣教培訓
5. 3 責任與獎懲
6 附則
6. 1 名詞術語
6. 2 預案管理
6. 3 預案銜接
6. 4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 指導思想
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救災、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高效科學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高效有序做好全市突發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減輕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助推揭陽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揭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由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防范和應對工作。
地震、山洪等災害引發次生地質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1.4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立足防大災、抗大險,做到關口前移,注重平時防范和減輕災害風險,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
?。?)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省人民政府是應對省內重大及以上突發地質災害的主體,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別是應對本行政區域較大、一般突發地質災害的主體。
?。?)依法規范,協同運作。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突發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確保突發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處置工作規范有序、運轉協調。充分發揮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消防救援隊伍在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建立廣泛的社會動員機制。
?。?)快速反應,科學處置。善于抓住時機,依靠科技手段和專業力量,精準研判,科學決策,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科技水平。
2 組織體系
2.1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發生較大及以上地質災害后,在市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指導、協調、監督全市開展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應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應急管理廳,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救援的有關決策部署;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監測;組織險情、災情會商研判,以及地質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按要求報請省啟動I級、Ⅱ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決定啟動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統一指揮市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組織駐揭部隊、武警、民兵和消防救援等隊伍參與搶險救災;組織開展地質災害和救援信息上報,以及地質災害輿情應對工作;組織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和災后復產重建等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應急救援機構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研究決定全市地質災害防御和應急救援的其它重大事項。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長(必要時,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指揮長)
副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調應急管理工作副秘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委軍民融合辦、市委臺港澳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林業局、揭陽廣播電視臺、市地震局、揭陽軍分區、團市委、市紅十字會、武警揭陽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揭陽海關、揭陽銀保監分局、市氣象局、揭陽供電局、揭陽潮汕機場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各成員單位任務分工詳見附件。
2.2 地方各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部隊、武警部隊、民兵和消防救援隊伍等,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
3 運行機制
3.1 預防監測評估
3.1.1地質災害特點和危險性分析
我市地質災害隱患點主要分布在山區,其地貌特征以丘陵、山地為主;丘陵巖性以花崗巖為主,風化坡、殘積層厚度大,土質松散,遇水軟化易崩解;山地地形地貌復雜,山高坡陡,溝壑縱橫,存在沉積碎屑巖與花崗巖接觸的軟弱結構面。以上地形都是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質環境,是我市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地區。
我市地質災害發生發展特點:在強降雨和連續降雨,特別是臺風天強降雨期間,可能引發群發性、突發性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局部災害性強降雨和連續降雨是誘發地質災害的主要原因。5~9月份是我市全年地質災害最嚴重時期,5~6月的“龍舟水”過程和7~8月的臺風過程,應注意揭東北部、普寧西部、揭西西北部、惠來西北部山地丘陵區,特別是農村削坡建房地段,應加強防范因強降雨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菟冢?月~3月)和平水期(10月~12月),由于降雨少,引發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小。
根據歷史數據統計,我市4月~10月份降雨量約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此時段是“龍舟水”和臺風暴雨誘發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高發時期。因此,我市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時期主要為4月15日至10月15日。但因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和自然風化作用引起的一些小規模崩塌,極端天氣等發生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時間分布規律性不明顯,因此其他時期應加強防范人為工程活動誘發的山體崩塌、滑坡。
3.1.2預防
?。?)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h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在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會同同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結合氣象預測信息,每年汛期前擬訂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也可依據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的跨年度防治方案(如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組織實施。
?。?)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系統??h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教育、衛生健康、人力資源、文化旅游、城管執法、鐵路等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質災害區、隱患點和風險點,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和專業監測網絡,形成覆蓋本區域的地質災害監測系統。
?。?)發放“防災明白卡”??h(市、區)人民政府要將當地地質災害區、隱患點和風險點的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社區),并將涉及地質災害防范措施的“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發放到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單位、住戶及監測人、責任人手中。
?。?)鼓勵報災報險。鼓勵支持群眾和單位通過信件、電話、短信等各種形式向當地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有關地質災害防治機構報告地質災害信息。有關監測單位或監測人發現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時,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分級標準報告相關的自然資源部門或應急管理部門,自然資源部門和應急管理部門要及時共享災情險情信息。
3.1.3監測
?。?)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絡的作用,每年汛期前,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教育、城管執法、水利、林業、鐵路等單位根據職責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發現險情及時報告,落實監測單位和監測人;汛中、汛后定期和不定期開展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范。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應急管理部門設立地質災害報警中心,并向社會公布報警電話。各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地質災害報警信息后,要迅速組織處理,并將情況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和市自然資源局。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要初步核實災情,及時研判,并報告市人民政府。必要時,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派員趕赴事發地,進一步查明情況,指導、協助事發地人民政府妥善處置。
3.1.4評估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突發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機制,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突發地質災害風險進行評估,明確突發地質災害防范和應對措施。
突發地質災害風險主要包括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風險,破壞城鎮、企業、房屋等重要建筑設施及室內財產風險,破壞生命線工程風險,破壞水利工程風險,破壞森林、樹木、農作物及土地資源風險等。
?。?)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風險
主要包括城鎮、農村居民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風險,要
特別關注兒童、老人、殘病、流動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生命安
全風險情況。
?。?)建筑物、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學校校舍風險
主要包括城鎮居民住宅、農村住宅、賓館、飯店、公寓、商店、學校、醫院、福利院、機關、部隊營房、工業廠房、倉庫等各種重要建筑設施及附屬設施風險,同時包括建筑設施內的物資風險。
?。?)生命線工程風險
主要包括鐵路、公路、航道、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以及橋梁、涵洞、隧道等生命線工程風險。
?。?)水利工程風險
主要包括水庫(水電站)、堤防、水閘、泵站、農村供水設施等風險。
3.2 預報預警
?。?)各級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同級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預報信息。三級、四級預報預警信息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同級氣象部門聯合發布,二級以上預報預警信息經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審定后,由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氣象部門聯合發布,由各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具體實施。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影響程度和應采取的措施等。
?。?)預警信息發布后,預警區域內的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立即將有關預警信息告知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受威脅人員;并根據預警信息等級,協調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3.3 應急處置
3.3.1 信息報告
?。?)報告時限。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規定報告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其中,接到特別重大、重大地質災害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黨委、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抄報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自然資源部門,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報告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并同時報告上一級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市應急管理局、市自然資源局接到特別重大、重大地質災害報告后1小時內要速報市委、市政府和省應急管理廳、省自然資源廳。
?。?)報告內容。突發地質災害以“突發事件信息專報”形式上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發生時間、地點,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規模,災害造成死亡、失蹤或受傷人數,影響范圍、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已采取的對策措施等。
3.3.2 先期處置
災區各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按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上級有關部署,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應急救援工作;立即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開放應急避護場所,及時轉移、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必要時,向上級提出援助請求。
3.3.3 災區監測
根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市自然資源局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災區的地質災害類型、發展趨勢提出研判意見,加密災區監測網,加強對次生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市氣象局加強對災區的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天氣變化。市水利局組織水情、汛情監測。災區所在地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3.3.4 響應啟動
按照地質災害影響范圍、嚴重程度等,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I級響應
發生特別重大地質災害,執行省人民政府啟動Ⅰ級響應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揮部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報告省指揮部。市指揮部在國務院、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協調、指揮下,做好地質災害救災工作。市政府主要領導到市指揮部指揮中心坐鎮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派員到市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隨時報告各部門、各行業災情信息。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委托副指揮長帶領現場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委、省政府、省有關部門以及市委、市政府,并通報有關縣(市、區)。
?。?)II級響應
發生重大地質災害,執行省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揮部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報告省指揮部。市指揮部在省指揮部的領導、協調、指揮下,做好地質災害救災工作。市指揮部指揮長到市指揮部指揮中心坐鎮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派員到市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隨時報告各部門、各行業災情信息。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帶領現場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委、省政府、省有關部門以及市委、市政府,并通報有關縣(市、區)。
?。?) Ⅲ級響應
發生較大地質災害,在省指揮部的支持下,由市指揮部領導災區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市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有關成員和專家開展分析研判,對地質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分析研判結果,市指揮部報請市人民政府啟動Ⅲ級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揮部指揮長或委托副指揮長到市指揮部指揮中心坐鎮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市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派員到市指揮部參與聯合值守,隨時報告災情信息。市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省有關部門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并通報有關縣(市、區)。
?。?)Ⅳ級響應
發生一般地質災害,在省、市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市、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領導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市指揮部立即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突發地質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分析研判結果,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立即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市指揮部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指導縣(市、區)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并將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
3.3.5現場處置
突發地質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區縣級以上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統一組織,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統一指揮調度,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搜救人員
立即組織基層組織、有關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立即采取交通管理等措施,組織協調當地部隊、武警部隊、民兵、消防救援、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調配大型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生命探測儀等救援設備,搶救被掩埋人員,組織營救受災被困人員。在災區所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協調下,現場救援隊伍之間加強銜接和配合,合理劃分責任區邊界,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
迅速協調組織應急醫療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必要時建立現場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特別是加大對重災區及偏遠地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及時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
加強鼠疫、狂犬病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安置受災群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受災村鎮、街道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旧?。鼓勵采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群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機場、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碼頭、航道及通航建筑物等交通基礎設施,協調運力,優先保障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加強現場監測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布設或恢復災害現場及周邊觀測設施,加強災害現場及周邊地質災害動態監測,依據監測結果進行分析研判并發出預報預警。氣象部門加強氣象監測研判,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發布實時氣象預報預警,確保救援現場人員安全。災區所在地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防御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范因降雨等天氣變化再次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或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周邊水庫、水電站、航運樞紐、堤壩、堰塞湖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下游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非煤礦山等受損情況組織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災區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打擊盜竊、搶劫、聚眾哄搶、詐騙、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活動,做好涉災涉穩風險監測、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嚴密防范化解、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
3.3.6 社會動員
突發地質災害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突發地質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地質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后,災區各級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3.3.7 響應終止
突發地質災害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3.4 信息發布
各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要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分級響應權限做好相應級別的地質災害信息發布相關工作。信息發布工作要確保做到及時、準確、客觀、統一。
3.5 恢復重建
3.5.1 制訂規劃
特別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后,按照國務院部署,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一般地質災害,由省、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分別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3.5.2 征用補償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結束后,實施征用的人民政府要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有關規定及時返還被征用的物資和裝備;造成毀損、滅失的,要按照國家、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3.5.3災害保險
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辦地質災害保險,鼓勵企業、團體、組織和公眾積極參加地質災害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不斷完善公眾災害補償機制。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單位、個人的人身和財產保險理賠事項,各相關單位要為保險理賠工作提供便利。
4 應急保障
4.1 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經常開展專業培訓和演練,提高應對地質災害的救援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者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條件的社區組織,應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建立基層地質災害搶險救援隊伍,加強日常防災減災救災培訓和演練工作。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4.2資金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籌集資金,保障地質災害災區群眾生活和恢復重建所需的資金。
4.3物資保障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質災害災區所需生活救助物資、救援工程裝備、醫療器械和藥品等供應。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并通過與有關生產經營企業簽訂協議等方式,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鎮級以上人民政府要配備衛星電話、對講機等必要的通信裝備,并確保通信暢通有效。
4.4避難場所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設置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保障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要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4.5基礎設施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指導、協調電信運營企業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通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負責保障應急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
廣播電視部門要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應急廣播體系,確保公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部門發布的權威地質災害信息。
電力供應部門要及時修復受損毀的電力系統和設施,保障災區應急裝備和應急通信基礎設施的臨時供電需求以及災區電力供應。
發展改革、住建等部門要組織、協調相關企業排查油庫、燃氣管道安全隱患,及時修復受損設施,保障災區居民基本生活和應急處置能源需求。
公安、交通運輸、民航、鐵路等單位要建立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加強統一指揮調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
4.6平臺保障
要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平臺體系建設,綜合利用自動監測、通信、計算機、遙感等技術,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實現險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災害趨勢研判快速反饋。
5 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預案的應急演練。
5.2宣教培訓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做好防災減災救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文廣旅游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加大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5.3責任與獎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在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附則
6.1名詞術語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地段。
?。?)次生災害是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生命線設施是指電力、供水、排水、燃氣、熱力、
供油系統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是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物品等破壞引起的經濟損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置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文物古跡和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場地和文物古跡破壞不折算為經濟損失,只描述破壞狀態。
6.2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6.3 預案銜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上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備案。有關主管部門、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并結合實際制定本部門、本單位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6.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3年市政府印發的《揭陽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揭府函〔2013〕205號)同時廢止。
附件:1.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成員單位職責
2.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及職責
3.地質災害分級標準
附件1
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
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兼任,副主任分別由市自然資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有關負責人擔任,辦公室成員為市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絡員。市指揮部成員因工作變動等需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報指揮長批準。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及其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匯總、上報有關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和應急救援信息;組織相關單位參與險情、災情會商研判,提出啟動、終止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建議及應急處置方案;根據指揮部要求,組織現場工作組趕赴災區指導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負責起草市指揮部有關文電和領導講話材料,編報險情災情及救援信息簡報;協調督促市指揮部各工作組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根據市指揮部領導的部署要求協調相關單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市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參與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適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重大地質災害災情和救災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搶險救災宣傳報道。
?。?)市委網信辦:參與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網絡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協調網絡新聞媒體做好搶險救災宣傳報道,及時管控突發敏感網上輿情。
?。?)市委軍民融合辦: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單位開放人防工程作為地質災害應急避難場所。
?。?)市委臺港澳辦:負責參與協調、督促、指導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及法人在我市遭遇地質災害的處理工作,協調、安排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來揭救援人員的接待工作。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安排重大救災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按照市指揮部的指令將市級救災物資運送到指定應急點;指導有關單位編制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
?。?)市教育局:負責危及學校(幼兒園)校(園)舍和附屬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災害發生時在校師生和幼兒、幼師的安全管理和組織疏散工作,組織指導各地妥善解決災區學生就學問題;組織開展學生防災減災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市科技局:負責組織科研力量開展地質災害預測、預報、預警和應急救援相關科研項目攻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單位與突發地質災害發生地之間應急無線電通信業務頻率的正常使用,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各級公安機關參與搶險救災,配合當地人民政府組織疏散、撤離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員;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實施災區交通疏導,依法打擊災區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參與外國和港澳臺地區居民及法人在我市遭遇地質災害的處理工作,協調、安排外賓、港澳臺地區和境外來揭救援人員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0)市民政局:協助做好受災人員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督促指導災區特殊人群困難群眾生活救助。
?。?1)市司法局:負責災區司法行政系統特殊單位及群體人員的應急安置工作。
?。?2)市財政局:負責突發地質災害救災應急必要的資金保障,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參與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3)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危及技工學校校舍和附屬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災害發生時技校師生安全管理和組織疏散,妥善解決技校學生就學問題;開展技校學生防災減災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演練工作。
?。?4)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開展地質災害隱患調查、排查;指導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警預報、地質災害隱患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協調做好防災減災救災有關用地保障工作;指導各地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治理技術隊伍儲備庫建設。
?。?5)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災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排查、監控與環境影響調查,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負責地質災害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監測工作;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指導。
?。?6)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各縣(市、區)開展房屋建筑的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指導評估災區房屋建筑的損壞程度,指導受損建筑物的安全隱患處置;指導災區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指導。
?。?7)市城管執法局:指導市政基礎設施地質災害的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指導評估市政基礎設施的損壞程度;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指導。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公路用地范圍內的公路沿線和危害交通干線附屬設施的地質災害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及時組織、指揮、協調搶修損毀的交通設施,保障道路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警示標志;配合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以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指導。
?。?9)市水利局:負責組織對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組織水情、汛情監測并對地質災害損毀水利工程設施進行修復工作。
?。?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災區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加強動物疫情監測,防止和控制動物疫病爆發流行;及時組織開展災后農牧業查災、生產恢復和自救工作;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指導。
?。?1)市商務局:依職責配合應急管理、物資儲備部門協調和指導災后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
?。?2)市文廣旅游體育局:負責組織對旅游景區內地質災害隱患的巡查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統籌指導旅游景區內受地質災害損毀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工作。
?。?3)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對周邊地質災害風險隱患的巡查排查,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周邊危及附屬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險情進行監測和治理;組織調度醫療衛生技術力量,開展醫療救護和搶救傷員工作;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工作,必要時提供醫療技術支持。
?。?4)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市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匯總災情,制定應急救援行動計劃,部署地質災害專業救援隊伍前往災區開展救援,協調有關救援隊伍參與救災行動,協調志愿者隊伍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協調有關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核定、報告和發布災情信息;組織制訂受災群眾安置與救助方案,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調撥救災款物,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相關工作,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災后調查評估工作。
?。?5)市國資委:負責督促協調所監管企業開展防災減災和災后復產、恢復重建工作,指導災區市屬企業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巡查,督促市屬企業及時消除災害造成的安全隱患。
?。?6)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緊急調配食品、藥品等救災物資,配合保障災區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保障災區市場供應,穩定市場秩序;協助相關部門、相關企業將應急救援所需要藥品提供給災區,保障災區藥品質量安全,穩定藥品市場秩序。
?。?7)市金融工作局:負責協調金融管理部門為災區重建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參與指導災區政府及有關部門編制災后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指導。
?。?8)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組織協調推進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和開放,統籌政務數據資源的采集、分類、管理、分析和應用工作,為市指揮部有關決策提供數據分析技術支持。
?。?9)市林業局:負責組織做好森林公園地質災害的巡查和風險防控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區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的修復。
?。?0)揭陽市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對廣播電視設施、設備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巡查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完善災區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應急廣播電視網絡,確保公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部門發布的權威地質災害信息。
?。?1)市地震局:負責提供與突發地質災害相關的地震監測資料信息,研判分析引發地質災害的地震趨勢。
?。?2)揭陽軍分區:組織所屬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地方政府轉移危險地區受威脅群眾。當參加軍地聯合指揮機構時,協助地方政府向戰區提出用兵建議。
?。?3)團市委:組織青年志愿者隊伍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4)市紅十字會:負責向社會公開募集災區救助及災后重建所需的物資、資金;組織紅十字應急救援隊伍參與搶
險救災工作。
?。?5)武警揭陽支隊: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參與搶險
救災工作;協助地方政府維護社會治安和救助受威脅群眾。
(36)市消防救援支隊:組織、指導市內各級消防隊伍參與搶險救災工作;協助災區政府疏散和營救危險地區群眾。
?。?7)揭陽海關:負責協調市內各關區落實救災人員、物資和裝備應急通關手續。
?。?8)揭陽銀保監分局:負責根據災害損失評估結果,指導保險公司及時做好保險理賠事宜。
?。?9)市氣象局:負責加強氣象實時監測,及時通報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為地質災害現場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供氣象服務。
?。?0)揭陽供電局:及時組織修復所轄區域受損毀的電網及供電設備,保障所轄災區應急處置臨時供電需求和災區電力供應。
?。?1)揭陽潮汕機場公司:負責協調航空企業緊急情況下運送搶險救災人員、受威脅群眾以及救災物資和裝備。
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附件2
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及職責
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信息組、搶險救援組、群眾安置與物資保障組、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控組、衛生防疫組、社會治安組、基礎設施保障組、交通運輸組、災情損失評估組、輿情應對與宣傳組、涉外及涉港澳臺工作組、恢復重建組、專家組13個組,各工作組在市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必要時,市指揮部可在險情災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的組織架構可參照上述分組進行組建。
1.綜合信息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充分運用大數據等信息化手段分析災害的影響程度并提供市指揮部作為決策參考;匯總、上報險情、災情和應急處置情況;承擔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揭陽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揭陽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市自然資源局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組織指導開展搜索營救被困群眾和受傷人員,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清理災區現場,組織救援人員和物資投放工作。確有需要,按規定提請駐揭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3.群眾安置與物資保障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委軍民融合辦、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文化旅游體育局、市市場監管局、團市委、市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組織制訂受災群眾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措施,指導有關地區做好因災倒塌房屋群眾的緊急安置,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災區市場供應,協調辦理國內、國際捐贈和援助事務。
4.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控組
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調集必要的技術力量和設備,密切監測險情災情發展,做好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及時指導當地政府織織疏散受災害威脅群眾;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災害監測信息;加強江河水質監測和污染防控,保障重大、重點監測設施運行安全。
5.衛生防疫組
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團市委、市紅十字會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組織做好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調集醫療器械、藥品,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防范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等疫病的暴發流行。
6.社會治安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揭陽銀保監分局、武警揭陽支隊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負責組織指導災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物資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7.基礎設施保障組
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揭陽供電局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負責組織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設施以及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等基礎設施的搶修和維護;組織調集搶險救援裝備,保障災區搶險救災應急物資供應。
8.交通運輸組
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公安局、揭陽海事局、揭陽潮汕機場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協調運力,組織疏導交通,優先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和救災物資的運輸需要。
9.災情損失評估組
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局、揭陽銀保監分局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負責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損失評估,調查災區范圍、受災人口、人員傷亡情況、基礎設施破壞程度、地質災害的社會影響程度等。
10.輿情應對與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委網信辦、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文廣旅游體育局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地質災害災情和搶險救災信息;組織新聞媒體做好搶險救災宣傳報道;及時平息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的謠傳、誤傳,做好輿情監控和引導。
11.涉外及涉臺港澳工作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臺港澳辦、揭陽海關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外國和港澳臺地區居民及法人在我市遭遇地質災害的處理工作,協調、安排外賓、港澳臺地區和境外來揭救援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協調落實境外參與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裝備的通關手續。
12.恢復重建組
由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國資委、市金融工作局等單位參加。在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指揮下,指導災區人民政府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協調災區恢復重建工作。
13. 市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災情險情需要,在市應急管理專家庫中抽調有關專家,組成市專家組,指導開展災情險情評估,分析地質災害變化趨勢,并提出搶險救災措施建議,為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附件3
地質災害分級標準
1. 特別重大地質災害(I級)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突發地質災害。
?。?)受突發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在3000萬元以上的災害險情。
?。?)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長時間中斷,或特別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突發地質災害。
?。?)因突發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干流或支流被阻斷,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特別重大影響。
2.重大地質災害(II級)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突發地質災害。
?。?)受突發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災害險情。
?。?)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較長時間中斷,或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嚴
重社會影響的突發地質災害。
?。?)因突發地質災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被阻斷,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影響。
3.較大地質災害(Ⅲ級)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突發地質災害。
?。?)受突發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災害險情。
?。?)造成鐵路繁忙干線、國家高速公路網線路、民航和航道短時中斷,或較嚴重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地質災害。
4.一般地質災害(Ⅳ級)
?。?)因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突發地質災害。
?。?)受突發地質災害威脅,需轉移人數在5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下的災害險情?! ?/p>
?。?)造成交通運輸中斷,或威脅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一定社會影響的突發地質災害。
?。▏一驈V東省對地質災害分級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